網絡交易缺少綜合評價體系
當前,網絡交易市場“信用炒作”層出不窮,主體認證不夠完善,網絡誠信體系所涉及的網絡交易平臺、信用評估服務機構、政府部門三方均沒有掌握較完整全面真實的經濟主體信用信息。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拿出的《杭州網絡經濟發(fā)展調研報告》顯示,缺乏綜合信用評定體系成為影響網絡經濟發(fā)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全國3000多家領域電子商務平臺中,1/6落戶于杭州,杭州作為大型網絡交易平臺的聚集地,位居全國第一。該調研報告將“信用建設因素”列入影響杭州網絡經濟發(fā)展重要因素,其不足主要有以下表現:
一是信用主體認證不夠完善。主要表現為參與網絡經濟活動的企業(yè)或自然人的信息不全或難以辨別真?zhèn)?。如姓名、地址等,即使要求申請人提供身份證號碼或各類有效證照的復印件,但是證照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還是有待核查,信用主體信息先天不實的狀態(tài)較為嚴重。
二是“信用炒作”層出不窮。目前網絡交易市場的信用評價體系大多采用交易者的反饋信息作為評價數據來源,信用等級情況則來自交易者反饋分數的簡單累計。其特點是信用評價直接來自買賣雙方,并且著眼于交易和商品本身,因此有很強的實用性。但其弊端也是明顯的,關鍵在于評價的可信度。有些商家可以通過小額交易或虛假交易的途徑快速積累信用評價,即所謂“信用炒作”,該現象在各大網絡交易平臺中都有發(fā)生。
三是缺乏綜合信用評定體系。報告說,就網絡交易平臺來講,各交易平臺都建有獨立的信用體系,同一個經營者在不同平臺存在不同的信用分值和信用狀況。由于各網絡交易平臺之間用戶數據涉及商業(yè)秘密,資源共享存在風險性和敏感性,因而造成了各平臺間不愿意進行信息交互;就信用評估服務機構來講,目前國內信用服務機構發(fā)展剛剛起步,杭州市信用評估公司數量在30戶左右,具有市場號召力的獨立評估機構仍然欠缺;就政府部門來講,職能部門掌握的信用數據主要來自登記注冊、日常監(jiān)管及售后維權中的行政獎勵、處罰記錄等,對在網絡交易市場中發(fā)生的交易信息、信用狀況則掌握得很少,缺乏全面的信用評估數據。因此,當前網絡誠信體系的三方均沒有掌握較完整全面真實的經濟主體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