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委嚴打網購侵權假冒 避風港原則難再護身
當京東商城、當當、蘇寧等B2C電子商務企業(yè)被市場熱捧時,老牌C2C電商平臺卻遭遇危機。
日前,商務部、工信部等九部委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要求進一步嚴厲打擊網絡購物侵權、假冒行為,并且要求浙江、上海等地有關部門督促淘寶網、易趣網和拍拍網開展自查自糾,整改不到位的要從嚴處理,甚至停止其網站接入服務和域名解析服務。
“避風港”原則難再護身
這份《關于進一步推進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通知》被標注為“特急”,除了要求政府部門嚴查之外,網購平臺的責任第一次被明晰:要承擔市場主辦方責任,要“采取技術手段屏蔽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信息,建立24小時網上巡查制度,及時處理違法違規(guī)行為”。
“這說明電子商務已經發(fā)展到相對成熟的地步,國家和政府規(guī)范網購平臺,從而使電子商務能健康、長期良性發(fā)展。”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博表示。剛剛過去的4月25日,他所代理的衣念時裝貿易有限公司訴淘寶等商標侵權案件,剛剛在上海市一中院終審勝訴,侵權賣家和淘寶網被共同判賠一萬元。
終審判決書認為,淘寶知道他人利用其網絡服務實施商標侵權行為,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縱容了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陳博表示,這是國內商標權侵權起訴中,淘寶第一次敗訴。
管理部門和法院對網購平臺侵權責任的明晰,似乎意味著,一直被當做“護身符”的互聯(lián)網“避風港”原則,不再那么有效了。
網購打擊侵權收效甚微
長久以來,淘寶、拍拍等C2C的網購平臺,一直籠罩在“假貨”和侵權的質疑聲中,盡管淘寶每年都會展開聲勢浩大的“打假行動”,但收效甚微。
“最多時候,淘寶上有2萬多個賣家在銷售衣念旗下的各品牌服裝,”陳博透露。衣念相關人士也表示,公司的銷售模式非常明確,自營專賣店或者專柜,沒有任何代理商,更沒有授權任何人網上銷售。從2006年開始,衣念開始向淘寶投訴其網絡賣家銷售盜版衣服,“每個工作日都投訴,最多的一周,投訴的盜版服裝銷售鏈接有1~2萬條。”這位人士很無奈。對于假貨,衣念有相對固定的判斷標準:低于公司最低價格折扣、款式差異、所謂“授權”……但這些標準并不被淘寶認同,“他們只同意事后刪除鏈接,卻并不答應事先根據關鍵詞和價格進行屏蔽。”時至今日,衣念起訴淘寶賣家和淘寶侵權的案件有十幾起,維權成本非常高,且結果不一。此前一起在楊浦區(qū)人民法院審理的同類案件判決中,淘寶的連帶責任便沒有被法院支持。這樣的后果是,截止到4月27日,記者在淘寶上搜索“ELAND”、“TEENIE WEENIE”等衣念屬下品牌,依然有30000多個結果。
上海倍樂生商貿公司是“巧虎”系列產品的經銷商,他們同樣被盜版所困擾。“我們從來沒有發(fā)布任何網絡授權證書。”負責打擊網絡侵權的楊小姐介紹,2008年底,他們開始與淘寶進行溝通,要求其刪除盜版賣家的鏈接,經過一段時間協(xié)調,如今倍樂生定期將搜索到的盜版產品鏈接發(fā)給淘寶,由淘寶進行刪除,“這樣我們將盜版控制在可控范圍之內,但杜絕是不可能的,今天刪掉,很可能明天就又上傳了。”
淘寶們“有心無力”?
衣念和倍樂生的煩惱,其實也是網購平臺們的煩惱。淘寶不想打假嗎?自然不是。楊小姐稱,和淘寶溝通之后,“巧虎”盜版的數量已大大下降,盜版鏈接也可以很快刪除掉,比剛開始網絡維權時,情況好很多。淘寶也曾多次宣布,拿出億元打假。然而,“讓淘寶對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家C2C賣家進行逐一審核,確實是有難度的。”上海電子商務協(xié)會秘書長王玉表示。
《通知》中明確要求,網購平臺要建立每日24小時網上巡查制度,嚴格經營者主體和交易商品市場準入制度,并建立商標、專利查詢系統(tǒng),采取技術手段屏蔽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信息,健全信息發(fā)布、身份認證、糾紛處理等保障機制。這必然要求網購平臺加大人力、物力等資源的投入,即便這樣,“也許在商標侵權上能有一定見效,產品質量還是很難控制。”王玉稱。
在九部委發(fā)布《通知》后五天,馬云終于坐不住了,發(fā)出疑問稱:“打假是打淘寶還是打假貨?打假是打淘寶還是打網購?如果真的打假貨,我們可以拿出所有詳細的數據。只要賣過假貨,一定追查出根源在哪里,但我們不是檢察院、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