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商城與品牌授權
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yè)選擇用獨立商城系統來進軍電商,很好的商城系統可以幫助企業(yè)事半功倍又能樹立品牌形象!
2012年,中國網絡零售市場交易規(guī)模已占到當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盡管電商規(guī)模已超過美國,但有關B2C電商所售商品是否授權正品的爭議,仍屢見報端。
近日,有媒體曝光稱,央視網旗下電商央視網商城涉嫌出售未獲授權商品,存在貨源不正等經營問題,這令B2C電商網站與品牌商之間的授權“糾葛”再度暴露在公眾視野下。
官方商城身陷授權風波
據歐迪芬、夢潔家紡、秋水伊人等品牌商表示,央視網商城并未與他們簽訂供貨協議,也沒有進行過任何品牌合作方面的溝通,卻公開出售自家品牌商品。對此,上述品牌負責人對央視網商城所售其品牌商品的來源表示質疑。
據歐迪芬電商總經理黃智君向媒體透露,早在2011年,央視網電商曾在與該公司簽訂為期三年的供貨協議,但之后便再無下文。而央視網商城卻在正式上線后上架了多款歐迪芬的內衣產品。歐迪芬方面表示,“央視網商城并未與歐迪芬方面正面溝通,其采購渠道令人生疑。
隨后,盡管經過歐迪芬品牌資深市場經理確認,央視網商城的歐迪芬產品并非“山寨商品”,但所有商品信息都未標明貨號,剛讓人對產品是否正規(guī)來源表示懷疑。
而央視網商城官方對此未置可否,稱“在等領導回復”。
“未授權商品”屢見不鮮
實際上,不止是央視網商城這類“半路出家”的B2C電商,不少老牌知名電商平臺同樣遭遇著品牌授權之殤。
今年3月,化妝品電商樂蜂網為澄清自身售假疑云,選擇主動公布品牌商授權書,但授權清單中未見雅詩蘭黛、迪奧等國際品牌。而雅詩蘭黛官方的發(fā)布一紙聲明則讓這家知名B2C電商處在更加尷尬的境地。根據該聲明,稱除百貨公司專柜、品牌官網及制定銷售商外,非雅詩蘭黛集團指定的網絡銷售的的產品無從知曉其真?zhèn)?。樂蜂網方面也承認的確沒有拿到雅詩蘭黛授權,但仍表示“嚴格篩查供應商資質,確保商品正品。”
2012年8月,據《濟南日報》報道,濟南消費者宋先生在唯品會購買阿瑪尼手表后懷疑是假貨,遂向官方尋求鑒定。而阿瑪尼手表上海售后維修部門工作人員則否認與唯品會存在合作關系,并表示拒絕對唯品會上出售的阿瑪尼手表進行維修。”唯品會則回應稱,手表“進貨渠道不同”,并承認自家所售產品不可享受國內的維修政策。
因“我去年買了塊表”而引發(fā)的網購糾紛并非個案。同樣是2012年,當當網陷入卡西歐手表“假貨門”事件。與阿瑪尼官方表態(tài)類似的是,卡西歐官方也表示,當當網所出售的卡西歐手表未經官方授權,對其質量不能作出保證,對于商品出現的質量問題和消費者提出的維修請求不予受理。
供應商、代理商與電商,誰藏在羅生門后?
在電商出售商品侵權的背后,供應商、代理商與電商之間的三角利益糾結若隱若現。
一方面,隨著電子商務在規(guī)模和交易額上的跨步式發(fā)展,線上銷售已成為各個品牌不可忽視的重要渠道。對于直營比例不高的品牌供應商和廠商而言,即使獲知電商銷售的產品未經自己授權,但出于擴大市場份額和品牌知名度的考量,對電商的銷售行為反而樂見其成、暗度陳倉。因此在消費者與電商發(fā)生糾紛時,供應商往往采勸不問不說”政策:并不積極介入網購糾紛,對電商的侵權銷售行為,不予法律追責,而是采取默認態(tài)度,最多是發(fā)布一紙公告,表面上與線上零售劃清界限,實則是在規(guī)避自身本應向消費者承擔的義務。
而電商的縱橫捭闔,卻恰恰是代理商現實利益的痛點。
對于代理商而言,謀求在本區(qū)域內形成壟斷性銷售權是他們追求的“終極目標”。而電商的跨區(qū)域低價銷售,不僅對自身的價格體系形成極大沖擊,也動了代理商在本地區(qū)獨家銷售權的“奶酪”。
但在電商平臺眼中,自己也不過是這場商業(yè)迷局中的“失足者”。
在國內的商業(yè)背景下,國內商品代理費過高是長期以來的一大頑疾,而國際名牌的代理費用更是一筆不菲的費用,在成本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這對于原本就成本高企、ROI偏低的B2C電商而言無異于火中取栗,為了在豐富名品SKU的同時降低成本,不少電商企業(yè)因而鋌而走險,銷售來源不明的非授權商品。
怪相:有侵權,無維權
侵權與維權——這本應是同一維度下硬幣的兩面,但在近乎于孤島式發(fā)展的國內商業(yè)生態(tài)下,出于各方面因素的考量,代理商面對電商的侵權行為,也往往成為沉默的羔羊。
國內品牌供應商和代理商之所以對電商侵權銷售行為采取忍耐態(tài)度主要有兩方面考慮:
一是國內訴訟成本過高。據不愿透露姓名和工作單位的法律業(yè)內人士向網易科技透露,根據我國法律程序,從訴訟立案到法院作出判決,有為期3-6個月的審限。而進入執(zhí)行程序后,還有名義上6個月的執(zhí)行期限。但該法律人士稱,在實際執(zhí)行時,法官需要對被告是否具備賠償的財政支撐進行調查,若查明被告方沒有足夠的財政能力來支撐索賠費用,則有可能會宣布中止執(zhí)行。“拖了10年都沒最終執(zhí)行的案子可不少見。”該人士苦笑道。
第二個顧慮是,若訴訟后證實,B2C電商銷售的雖不是行貨,但卻是正貨,則相當于為電商做正面宣傳,“為他人做嫁衣”。在法律界有多年工作經驗的褚先生指出,在國內產權保護意識淡薄的大背景下,消費者只關心自己買到的是否是正品、質量是否有保證,而究竟是不是水貨、是不是侵犯了廠商的權利,則并不介意。
結語
消費者如何維權是“非授權商品”需直面的首要問題。據上述提到的褚先生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電商企業(yè)有義務自己舉證,證明所售商品的品質和真?zhèn)危鲃庸甲约撼鍪鄣纳唐返膩碓?,并為消費者承擔商品鑒定所產生的費用。品牌商也有責任對市面上出售的非授權商品進行追責,而非一味縱容和熟視無睹。
同時,褚先生還指出,雖然國家相繼頒布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但國內的相關法規(guī)還存在繼續(xù)完善的空間。目前,我國對電商是否應公開商品貨源未作出明確規(guī)定,這也給B2C企業(yè)在發(fā)生糾紛時拒絕公開貨源信息,進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予以可乘之機。
由此可見,在B2C商城與品牌授權之間的羅生門下,法律的完善、電商的自律和品牌商的責任所形成的合力,恐怕才是解決當前亂象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