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中國等多家B2C電商已停售蘋果iPad
2月15日消息,亞馬遜中國、蘇寧易購等多家國內B2C電商網站已將蘋果iPad系列產品下架。據悉,該舉動與蘋果、唯冠科技兩公司的商標權糾紛案有關。
2011年12月,蘋果公司起訴唯冠科技(深圳),向被告方索要iPad商標在中國內地的使用權,但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今年1月,蘋果公司向法院繼續(xù)上訴。目前,該案二審還未正式判決。
不過,在此期間,唯冠科技向蘋果公司進行“反撲”。上周,唯冠科技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內地銷售的蘋果iPad執(zhí)行禁止令。同時,唯冠科技還采取了行政保護行動,向部分地區(qū)工商部門提出對蘋果iPad的銷售展開調查。
近日已有媒體報道,石家莊多家商場的蘋果iPad產品在配合工商部門調查下已經停售。
而昨日晚間,據騰訊科技調查,亞馬遜中國、蘇寧易購等部分國內B2C電子商務平臺也已開始對蘋果iPad產品進行停售。此外,京東商城在采取停售后,恢復了對iPad的銷售。
上述相關公司發(fā)言人尚未對iPad產品的停售進行表態(tài)。
而當當網、新蛋中國、庫巴網、國美電器(微博)網上商城目前仍在正常銷售之中。
業(yè)內對唯冠科技采取行政力量要求工商部門介入有關此次事件的調查,有較大的爭論。
一些觀點認為,目前該案二審還未正式判決,對于一個尚在訴訟的案件,行政機關用行政力量去要求iPad下架,未必符合法律精神。
但也有律師認為,國內對知識版權的保護是司法與行政雙軌制的,商標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展調查。
截止目前,按照一審判定的結果,iPad商標權屬于唯冠科技。有律師認為,對工商部門來講,根據目前商標的登記狀態(tài)來核實相關情況,并沒有任何問題。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游云庭(微博)稱,在法院未最終判決前,一般情況下,工商部門對有爭議的商標侵權調查都會較為謹慎。而這也許是不同地方工商部門所持不同態(tài)度的原因。
據了解,蘋果iPad在中國內地的商標歸屬權,主要問題在唯冠臺北與唯冠科技(深圳)能否視為一體。法院一審中,蘋果并無法證明唯冠國際的代理人有權代理唯冠科技。多數律師認為,唯冠科技二審勝訴的希望仍然較大。
而如果法院最終確認蘋果敗訴,相關產品的下架也將給國內B2C電商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