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已完成所有權轉移 為支付牌照鋪路

2011-05-12|HiShop
導讀5月12日消息,針對支付寶所有權轉移事件,支付寶發(fā)來聲明稱,該項動作早于2010年完成,是根據央行頒布的《辦法》要求所為,目的是為獲得支付牌照鋪路。 5月11日,雅虎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信息披露,其持有43%股份的阿里巴巴集團已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移到一個新公司,這個公司由阿里巴巴CEO馬云控制。 據支付寶公司向鳳凰網科技發(fā)來聲明稱:根據央行2010年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于非金融機構內資絕對控股比例的相關要求,以及為了維護國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寶(中國...

     5月12日消息,針對支付寶所有權轉移事件,支付寶發(fā)來聲明稱,該項動作早于2010年完成,是根據央行頒布的《辦法》要求所為,目的是為獲得支付牌照鋪路。

     5月11日,雅虎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信息披露,其持有43%股份的阿里巴巴集團已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移到一個新公司,這個公司由阿里巴巴CEO馬云控制。

     據支付寶公司向鳳凰網科技發(fā)來聲明稱:“根據央行2010年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于非金融機構內資絕對控股比例的相關要求,以及為了維護國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已經于2010年將所有權轉至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去年9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取得《支付業(yè)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自2010年12月,支付寶等17家企業(yè)入圍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單之后,多月來牌照將發(fā)的消息數度盛傳,但至今依舊沒有正式發(fā)放,入圍名單也最終擴容至32家。

      2011年5月6日,由央行牽頭主導的中國支付清算協(xié)會將正式成立,業(yè)內預計,此舉意味著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發(fā)放進入倒計時,而已公示的企業(yè)如無意外將普遍獲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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