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配送資質及食品安全方面問題

2015-08-24|HiShop
導讀:今天我們了解下外賣配送資質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最近最火的非外賣O2O莫屬。人們隨處可見穿著統(tǒng)一制服、背著統(tǒng)一外賣箱的配送員行走在大街小巷。不過,與紅火并不那么相稱的...

  今天我們了解下外賣配送資質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最近最火的非外賣O2O莫屬。人們隨處可見穿著統(tǒng)一制服、背著統(tǒng)一外賣箱的配送員行走在大街小巷。不過,與紅火并不那么相稱的是,外賣O2O合作商家時常被曝出存在食品安全及無照配送等問題。

  對此,美團外賣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關于外賣配送資質方面,美團外賣也希望有關部門給一個比較明確的規(guī)范。”

  公開資料顯示,我國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中相關規(guī)定主要針對的是傳統(tǒng)餐館,對新興的外賣O2O平臺并沒有明確的證照要求或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O2O分析師黃淵普稱,“從監(jiān)管方來看,政府整體支持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外賣O2O自配只要不引起市場沖突和引發(fā)食品安全事件,問題就不大”。

外賣配送資質及食品安全方面問題

  美團網撇清自身責任

  有消費者日前向媒體表示,美團外賣早餐業(yè)務在配送時,遭到了屬地城管查抄。據了解,與日常送餐到戶不同,美團早餐配送一般都采取統(tǒng)一送達寫字樓下,由用戶自提的方式。而這一個無證的樓下攤點便成為了“私自擺攤”。

  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包括美團外賣在內的大部分外賣O2O企業(yè)經營范圍是互聯(lián)網技術,并無外賣配送資質。

  而根據北京市《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進入市場的經營者應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在劃定的地點亮照(證)經營。任何經營者不得在市場外隨意擺攤設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食品經營者應當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向有登記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工商登記。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對此,美團外賣相關人士表示,目前,美團外賣的配送,以合作商家工作人員配送給用戶為主,美團外賣只是一個信息與交易平臺。

  外賣O2O等待規(guī)則明確

  事實上,不僅是早餐業(yè)務,外賣O2O平臺配送餐飲都面臨沒有資質的問題。而盡管美團聲稱外賣以合作商家工作人員配送為主,其實,包括其在內的諸多外賣O2O都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團隊,且均不具有食品配送資質。

  有律師認為,上述《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六條當初規(guī)定時主要的對象是傳統(tǒng)的餐飲行業(yè),對于網絡外賣平臺并沒有明確的證照要求或者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對此,美團外賣相關負責人表示,關于外賣配送資質方面,美團外賣也希望有關部門給一個比較明確的規(guī)范。

  此外,有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外賣O2O平臺作為平臺商與餐飲商戶簽訂合約,應該盡到審核的義務,監(jiān)管好餐館來源,做好對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格的審核工作。而消費者在外賣O2O平臺上點餐,合同是在消費者與平臺之間發(fā)生,如果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第一責任人是外賣平臺。

  所以,除外賣配送資質外,外賣O2O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也甚為棘手。早在去年11月份,杭州市工商局就對杭州網絡訂餐平臺檢查整治情況進行了通報,對“美團外賣”開出了28000元的行政處罰,“餓了么”網站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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